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总股本 447,132,53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 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 ;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2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8*****117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2 08*****147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3 01*****247 林海川
4 08*****067 福建百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7 日至登
记日:2022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宏川转债”转股价格 19.86 元/股,调整后“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 19.5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3、公司股东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南通、黄韵涛、李小力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现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进行除权、除息,需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上述“发行价”由 8.53 元/
股调整为 3.6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联系人:王明怡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