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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3

宏川智慧: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宏川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12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8124 万份,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9 日总股本的 0.11%。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5 日

    6、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55 人

    7、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23 元/股(调整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66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19年 1月24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次
激励计划调整为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9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
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
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披露
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9年 8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20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因此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2.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17 元/份调整为
19.19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为 103.74 万份;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2.68 万份,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8.00 万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19 元/
份调整为 14.53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03.740 万份调整为 134.862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公司于 2021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7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6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1.7062 万份,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30 万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53元/份调整为 14.23 元/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238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9.4676 万份;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7480 万股。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合计行权数量为 48.8124 万份,占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129.3474 万份股票期权(含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本次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37.74%。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行权人数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人。

    4、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为 0.6552 万份,因在规定缴款期限内资金未到位,已自愿放弃本次行权,公司将择期办理注销手续。

    5、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前 6 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6 月 15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8.8124 万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核查,本次参与行
 权的人员中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 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 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

    4、本次行权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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