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
黄韵涛、甘毅、刘彦、李小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持有公司股份 284.2228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6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11%)。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甘毅持有公司股份84.9309万股(占公司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1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04%)。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彦持有公司股份 157.4357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3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35.0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08%)。
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小力持有公司股份 83.9663 万
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的 0.1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
的 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韵涛、甘毅、刘彦、李小力提交的《股份减持告知书》,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万股) 28 日总股本的比例
黄韵涛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284.2228 0.64%
甘 毅 董事、副总经理 84.9309 0.19%
刘 彦 监事会主席 157.4357 0.35%
李小力 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3.9663 0.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占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总股本的比例
黄韵涛 不超过 50.00 万股 0.11%
甘 毅 不超过 20.00 万股 0.04%
刘 彦 不超过 35.00 万股 0.08%
李小力 不超过 20.00 万股 0.04%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黄韵涛、甘毅、李小力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刘彦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黄韵涛、李小力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7、其他说明:如公司股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韵涛、甘毅、刘彦、李小力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本次拟减持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