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股权收购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股权收购实施,关联方为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