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66 名激励
对象合计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为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9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
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98.50 万份减少至 97.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7.50 万份减少至 96.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20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
的行权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22.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0 万份减少至74.1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27.17 元/份调整为 19.19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
为 103.74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19.19 元/份调整为 14.53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03.740 万份调
整为 134.862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7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53 元/份调整为 14.23 元/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 2021年 7月 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过本次调
整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53 元/份调整为 14.23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调整的原因、行权价格的调整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