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独立财务顾问:上 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 求
1 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是否没有 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 是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报告 是否没有被注册 会计师 是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不存在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是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是
上市公司最近三个月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1)股东大会或董事
6 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2)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股权激 是
励计划;(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授予权益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
激励
如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7 时,方案是否约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 是
益是否终止行使
上市公司是 否拟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 6
8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是否拟在股 是
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权激励 计划及相关议案 后及时披露内幕 信息知
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 求
9 是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是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0 是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11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是
12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是
当人选的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是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14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是
情形
15 是否不存在 知悉内幕信息 而买卖公司股票 或泄露内幕信息 而导致 是
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16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7 激励对象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对象姓 名、职务是否 拟在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的股东大 会召开
18 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是否拟不少于 10 是
天
如激励对象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19 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方 案是否约定上市 公司不得继续授 予其权 是
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终止行使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 性要求
20 上市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 是
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1 单一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公 司股票 是
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2 预留权益比例是否 未超过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 不适用
20%
23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10 年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 完整性要求
24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逐条说明上市公司不存在不 是
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25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
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26 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 是
划权益总额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及其计算方 法的说
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否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
27 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是否披露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 是
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
28 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 是
排等;若激励计划有授予条件,授予日是否确定在授权条件成就之
后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29 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 是
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是否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
明,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就该定价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意见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是否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是否
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明确约定授予权益、行使
30 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 是
事和高管,是否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充分
披露所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同时 实行多期股权激 励计划
的,若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是否充分
说明其原因与合理性。
31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是否明确上市公 是
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32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 是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
33 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 是
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4 (11)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的条件、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是
35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是
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6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
37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 是
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
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
序、完成期限等
(15)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是否明确规定,自股权激励
38 计划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或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是
之日起 60 日内(适用于未规定授予条件的情形),按相关规定完
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6)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是否明确“股权激励计划的
39 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存在导致股权分布 是
不具备上市条件可能性的,是否披露解决措施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
40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41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 是
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42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是否 不适用
不少于 3 家
43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44 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 不适用
励计划的,是否充分说明原因与合理性
限制性股票合规性 要求
45 授权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不适用
46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47 各期解除限 售的比例是否 未超过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额的 不适用
50%
48 股票授予价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不适用
股票授予价格是否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
49 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二)股权激励 不适用
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股票期权合规性要 求
50 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是
51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是
52 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53 每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比 例是否未超过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 期权总 是
额的 50%
54 行权价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