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建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7.27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
实际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11.80 万份股票期权。
7、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8、2021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746,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 元/份。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及其摘要。
二、 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1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746,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21.69-0.15=21.54 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 元/份。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元/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月 7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 元/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