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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华夏航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2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二)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 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680,793,6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6,19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2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4,600,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2129%。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78,241,55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630,29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73,611,251 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4,600,4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4,600,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12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宣读了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172,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反对
62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79,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59%;反对
62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172,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反对
62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979,0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59%;反对
62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56,1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0%;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2,9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61%;反对
53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5,959,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00%;反对
4,833,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66,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89%;反对
4,833,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5,959,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00%;反对
4,833,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66,7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789%;反对
4,833,6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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