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10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70,026,227.0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 号)的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4,070,29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500 万元。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4,673,90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4,999,93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97,899.3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9,602,035.8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04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0 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引进 4 架 A320 系列飞机 255,028.00 119,210.20
购买 14 台飞机备用发动机 78,816.40 48,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3,050.00 73,050.00
合计 406,894.40 240,960.20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3,076.47 万元,其中包括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 73,05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7,867.32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1、第一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0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5,248,097.7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08 月 19 日、11 月 24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4,388,593.53 元、590,859,504.25 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08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2、第二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9 月 24 日、11 月 18 日、11 月 29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78,339,100.49 元、202,799,240.62 元、91,861,658.89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02 日、2021 年 09 月 25 日、11 月
19 日、11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66、2021-067)。
3、第三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融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融贸易”)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01 日、2022 年 12 月 01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因机队数量增长、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受疫情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70,026,227.0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目前一年期最新央行公布的 LPR 贷款利率 3.65%计算,若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达十二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6,095.6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航油款、机场费用、民航局费用、飞机租金等日常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此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670,026,227.0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