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2-03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立信所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252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276 人, 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07 人;
(7)立信所 2020 年度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8)立信所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8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316 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2 家)、批发和零售业(17 家)、房地产业(13 家)等。立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 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 预 计 45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投资者 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万元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组、 12 月 30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日期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80 万元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琦 2006 年 2004 年 2004 年 2020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镇宇 2017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16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金春花 2001 年 2014 年 2014 年 2020 年
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 职务
2019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张琦
2020-20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镇宇
2019-2020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春花 2020-20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2021 年 行政监管措施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杨镇宇 12 月 13 日 (警示函) 厦门证监局 有限公司 2019年度、2020 年度
年报审计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所、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所 2020 年度、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 120 万元、12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足够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立场,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
情况较为熟悉,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较为了解,在2021 年度及以前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必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此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