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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华夏航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持有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夏航空”)股份 89,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79%)的股东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35,6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夏通融”)。

    2、持股数量:华夏通融持有本公司股份 89,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8.7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其他说明:华夏通融与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324,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1.97%,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融达”,持有本公司股份 125,043,34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4%)、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成”,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9%)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胡晓军先生及其配偶暨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徐为女士控制。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华夏通融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于 2021 年 03 月 02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华夏通融持有本公司股份 39,600,000 股。

    (2)2019 年 04 月 19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此次转增后,华夏通融持有本公司股份59,400,000 股。

    (3)2020 年 07 月 16 日,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此次转增后,华夏通融持有本公司股份89,100,000 股。

    3、减持数量:不超过 10,135,6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置具体价格区间,但减持价格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华夏通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说明如下:

    “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华夏航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华夏航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华夏航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其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华夏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公司拟减持华夏航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华夏航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企业所持华夏航空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拟减持华夏航空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夏航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华夏航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华夏航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华夏航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夏航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华夏航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华夏通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华夏通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夏控股、深圳融达、深圳瑞成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华夏通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华夏通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华夏通融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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