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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华夏航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19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2)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立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32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23 人;
    (7)立信所 2020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 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8)立信所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307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 家)、批发和零售业(19 家)、房地产业(12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 家)等。立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琦,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春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所 2019 年度、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 110 万元、
12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所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较为了解,在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对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立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必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2021 年度续聘立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续聘立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待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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