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2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3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5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0,75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4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18 庄金龙
2 00*****786 周永麟
3 01*****823 陈莲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12日至登记日2019年4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22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
(股) 动前比转增(股) (股) 后比例
例(%) (%)
一、有限264,374,820 66.01 132,187,410 396,562,230 66.01
售条件流
通股份
(非流通
股)
二、无限136,125,180 33.99 68,062,590 204,187,770 33.99
售条件流
通股(流
通股 A
股)
三、股份400,500,000 100.00200,250,000 600,750,000 100.00
总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00,75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11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层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主杰
咨询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电话:023-67153222-8903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