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28 深市 华夏航空


首页 公告 华夏航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航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9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1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由于董事长因公务出差,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范鸣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晓军、徐为因公务出差,分别委托董事范鸣春、乔玉奇代表其出席表决,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董小英。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之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工先生、岳喜敬先生、董小英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董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经营结果的审计确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借鉴国内同业的相关政策,修订公司飞机及发动机资产的折旧政策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助于提升公司固定资产的运营能力,有利于企业利润保持稳定水平,降低存货跌价风险,且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正常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6.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全权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签署《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租赁合同》、《贷款合同》、《保函业务协议书》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等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
    在上述总担保额度内,公司全权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合同》等一切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K10001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批准的额度不再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