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8-0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1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8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9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 08*****980 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233 重庆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981 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080 烟台金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08*****128 朗泰通达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525 新疆金风创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8 01*****918 庄金龙
9 08*****97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10 00*****786 周永麟
11 08*****989 北京银泰嘉福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 01*****823 陈莲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层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主杰
咨询电话:023-67153222-8903
传真电话:023-67153222-8903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