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正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海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海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相关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
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知,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23,192,180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9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以上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泰永长征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泰永科技 指 深圳市泰永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长园集团 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525)
深圳泰永 指 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泰永 指 重庆市泰永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智能谷 指 深圳市智能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开关 指 贵州省长征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泰永 指 北京泰永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源通 指 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泰永智慧能源 指 深圳泰永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小叶榕 指 重庆小叶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智维云 指 深圳市智维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智瑞博 指 深圳市智瑞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泰永 指 珠海市泰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泰永智慧能源 指 贵州泰永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泰永科技有限公司
源通能源 指 重庆源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泰瑞捷 指 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激励计划 指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期、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泰永长征 股票代码 00292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泰永长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IZHOU TAIYONG-CHANGZHENG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黄正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海凤 周小菡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 F 栋 4 楼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 F 栋 4 楼
电话 0755-86966076 0755-86966076
传真 0755-26012050 0755-26012050
电子信箱 hanhf@taiyong.net changzheng@taiyong. net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34,143,023.22 530,093,097.75 530,093,097.75 -1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973,473.34 51,946,691. 64 51,946,691.64 -2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4,435,959.92 49,917,293. 88 49,917,293.88 -31.0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822,853.14 -36,343,757. 03 -36,343,757.03 140.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3 0.23 -2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3 0.23 -2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5.30% 5.30% -1.76%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756,292,989.08 1,602,275,624.09 1,602,275,624.09 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3,710,863.28 1,016,860,626.23 1,016,860,626.23 0.6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
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上财务数据不涉及追溯调整,详细情况
请见第十节五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