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
69,610,308.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457,896.29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6,245,789.63元。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587,297.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795,297.31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176,423,649.80元,母公司资本公积154,616,899.64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发行上市后总股本93,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353,000.00元;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28,140,000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940,000股。
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推进业务开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