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年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2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1.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10 股
补缴税款 0.111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8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8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8 月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8 月24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9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360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3 08*****50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4 08*****071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8 月 16日至登记日:2021 年 8 月2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分派方案的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2、自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902
咨询联系人:尹亮
咨询电话:028-86150207
传真电话:028-861501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