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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0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44,7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4%)的股东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2%,即不超过52,5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1%,即不超过26,250,000股;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4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4%,即不超过105,0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2%,即不超过52,500,000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电投资”)告知函,蜀电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蜀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44,799股,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流动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比例:

  蜀电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2%,即不超过52,5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1%,即不超过26,250,000股;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4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4%,即不超过105,0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份的2%,即不超过52,500,000股。

  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蜀电投资作出以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蜀电投资承诺:“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4、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
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48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2、减持意向的承诺

  蜀电投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和其他任何人签署关于转让、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合同、协议或达成类似的安排。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两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5%。本公司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进行减持的,将公开说明未履行原因并道歉。发行人有权收回因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而获得的收益,若本公司未将收益交给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的分红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蜀电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截止本公告日,蜀电投资持有的本公司182,044,799股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公司将根据股东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除质押等相关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蜀电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蜀电投资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5、蜀电投资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蜀电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