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7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480,839,9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143%。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468,825,6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748%。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12,014,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9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吴凯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董事吴雪芬女士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均委托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监事陈永新先生因事无法出席、监事赵超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均委托监事会主席钟扬贵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0,839,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014,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