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在家庭内部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建瓯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037,7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2.1764%)的股东建瓯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山坡松投资”)拟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期间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1,076.924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782,848,813 股)的 1.3756%。本次转让计划是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拟将其通
过山坡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配偶黄育宾女士。本计划属于公司董
事长林松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转让后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本次转让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拟自本转让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转让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收到山坡松投资签署的《关于合伙人林松华将其通
过本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盈趣科技股份在家庭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坡松投资与林松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趣惠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趣惠投资”)、黄育宾女士、林芷曼女士、
林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备注
股东名称 (股) 股份来源 股本比例 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 其中林松华先
山坡松投资 17,037,750 前股份 2.1764% 0 17,037,750 生间接持有
10,769,242 股
首次公开发行 其中林松华先
趣惠投资 42,656,738 前股份 5.4489% 0 42,656,738 生间接持有
42,648,238 股
首次公开发行
林松华 41,530,347 前股份/集中 5.3050% 31,147,760 10,382,587
竞价
黄育宾 376,990 集中竞价 0.0482% 0 376,990
林芷曼 200 集中竞价 0.0000% 0 200
林广 370,622 集中竞价 0.0473% 0 370,622
合计 101,972,647 — 13.0258% 31,147,760 70,824,887 —
(1)董事长林松华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 5.3050%的股份(即 41,530,347 股)外,同时通
过趣惠投资和山坡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3,417,48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上述股东之间 94,947,827 股。本次内部转让为林松华先生将其通过山坡松投资间接持有的盈趣科技股关联关系或一 份转让予其配偶黄育宾。
致行动的说明 (2)林松华先生持有趣惠投资 99.98%的合伙份额,趣惠投资是林松华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
(3)黄育宾为林松华先生之配偶,林芷曼为林松华先生之女,林广为林松华先生之
弟,三人均为林松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股份来源包括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
生的股份变动。
二、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是林松华先生及其配偶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含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3、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拟转让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拟转让数量共
计不超过 1,076.924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756%。若计划转让期间公
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5、转让期间:将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期间进行(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转让计划与拟转让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股票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山坡松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坡松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山坡松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转让计划。
2、在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山坡松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将其通过山坡松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予其配偶黄育宾女士,属于家庭内部进行的转让,拟转让股份的合计
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3756%,本次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合伙人林松华将其通过本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盈趣科技股份在家庭内部转让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