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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盈趣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70 万股调整为 55.59 万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监
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董
事会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定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定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了股票来源于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459,733,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董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经 2020 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32.70 万股调整为 55.59(32.70*(1+0.7))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调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调整是根据《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2.70 万股调整为 55.59 万股,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已经获得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安排。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
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和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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