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林先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其中,公司股东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林先锋先生拟在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8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318,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693%。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已完成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林先锋先生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40,6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林先
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林先锋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218,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474%。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已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林先
锋先生前述已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70,6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林先锋先
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林先锋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40,600股(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564%。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收到林先锋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林先锋先生
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含因公司实施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林先锋先
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540,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92%)。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公司
(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2021/02/08 149,600 39.623 0.0191%
2021/02/09 187,000 40.658 0.0239%
2021/02/10 34,000 41.684 0.0044%
林先锋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4/26 50,000 41.654 0.0064%
2021/04/27 20,000 42.200 0.0026%
2021/05/12 100,000 41.752 0.0128%
合计 — — 540,600 — 0.0692%
注:截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781,582,914 股。上述减持数量、减持均价
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累计交易前 变化数量 累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林先锋 3,981,087 0.5094% -540,600 3,440,487 0.4402%
注:上述持股数量及变化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说明
1、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林先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