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监事
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董
事会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由 449 人变更为 438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43 万股;调整后,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8.0470 万股变更为 364.6170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确定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3.43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449 人变更为 43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8.0470 万股变更为 364.617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及其他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
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