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还需满足保本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8 月 29 日和 2020 年 9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近期,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购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2,000
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 2,000 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总金
额为 45,000 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 4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 产品 预期年化 资金
委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收益
称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厦门盈 龙盈固定收 非保
华夏银行厦 无固定期限
趣科技 益类尊享 3 号 本浮 4.10%-4. 自有
门自贸试验 10,000 2020/10/29 / 每 3 个月 /
股份有 三个月定开 动收 20% 资金
区象屿支行 开放赎回
限公司 理财产品 益型
厦门盈 兴业银行企 保本
趣科技 兴业银行厦 业金融人民 浮动 募集
2,000 2020/10/29 2021/01/28 2.90% 14.30
股份有 门江头支行 币结构性存 收益 资金
限公司 款产品 型
厦门盈 非保
无固定期限
趣科技 光大银行厦 阳光金 6M 本浮 3.60%-4. 自有
10,000 2020/11/09 / 每 6 个月 /
股份有 门分行 添利 4 号 动收 10% 资金
开放赎回
限公司 益型
兴业银行“金
厦门盈 雪球-优选” 非保
趣科技 兴业银行厦 非保本开放 本浮 自有
10,000 2020/11/12 2021/05/12 3.50% 173.56
股份有 门江头支行 式人民币理 动收 资金
限公司 财产品(灵活 益型
周期)
公司结构性
存款产品
厦门盈 保本
(挂钩
趣科技 厦门国际银 浮动 自有
3M-SHIBOR 5,000 2020/11/16 2021/05/16 3.60% 90.00
股份有 行厦大支行 收益 资金
B 款)
限公司 型
20205113511
16 期
受托机构名 产品 预期年化 资金
委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收益
称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厦门盈 时时添金系 非保
趣科技 厦门国际银 列代客理财 本浮 自有
10,000 2020/11/18 2021/02/19 4.05% 100.97
股份有 行厦大支行 产品 2018005 动收 资金
限公司 期 益型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厦门国际银行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
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
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
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
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客户可
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
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
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
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
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