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公司股东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股东兼高级管理人员李金苗先生拟在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
不超过 12.6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275%。其中,杨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4.2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92%;王战庆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2.2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48%;林先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4.2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92%;李金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44%。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收到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
苗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
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杨明先生、王战庆先
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27,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8,596,160 股)的 0.0277%。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占公
方式 (元/股) 司总股本比例
杨 明 2020/11/09 42,500 67.63 0.0093%
王战庆 集中 2020/11/09 22,500 67.00 0.0049%
林先锋 竞价 2020/11/09 42,000 66.56 0.0092%
李金苗 2020/11/09 20,000 67.15 0.0044%
合计 - - 127,000 - 0.0277%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累计减持前 变化数 累计减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量(股)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杨 明 2,449,864 0.5342% -42,500 2,407,364 0.5249%
王战庆 2,233,800 0.4871% -22,500 2,211,300 0.4822%
林先锋 2,383,816 0.5198% -42,000 2,341,816 0.5106%
李金苗 80,000 0.0174% -20,000 60,000 0.0131%
合计 7,147,480 1.5586% - 7,020,480 1.5309%
二、其他说明
1、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
承诺。
2、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因误操作,本次减持数量超过减持计划各 500 股。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对误操作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将进一步督促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
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林先锋先生及李金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