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7),
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07,4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最高成交价
为 40.0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314,348.3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12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1,090,000 股,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以来,
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