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本年公第司及一董次事临会时全体股成东员大保会证信决息议披公露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7人,代表股份316,450,9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9.0143%。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315,190,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8.7394%。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股份1,260,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749%。
董事长吴凯庭先生因公出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松华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松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吴凯庭先生委托董事林松华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郭东辉先生因公事未能参加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齐树洁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348,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6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5%;反对1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松华、杨明、林先锋、王战庆、韩崇山、胡海荣、厦门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5,696,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37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93,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0%;反对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明、林先锋、王战庆、吴丽英、叶小亮、李光得、邱章友、朱金土、曾韶丰、范燕、张继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4,97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9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5%;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41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734,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5%;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