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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3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1名变更为288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6名变更为283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72名变更为269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0.30万份、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70万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55万份变更为178.25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338.45万股变更为337.75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30万份股票期权
/0.7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1名变更为288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6名变更为283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72名变更为269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55万份变更为178.25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5万股变更为337.75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做出了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