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23 深市 润都股份


首页 公告 润都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润都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8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李希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70,0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0.049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9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5,78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25%;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7,3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4,900股,反对2,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4,900股,反对2,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4,300股,反对3,0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7,3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1,900股,反对5,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4,900股,反对2,4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5,782,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267,3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0,0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8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凌艺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