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283,927.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39,431,369.53元,已达2017年末公司股本
75,000,000.00元的50%,本期不再提取,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3,632,325.73
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5,916,253.63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考
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时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
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其他说明
(1)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