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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公告 伊戈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解除限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伊戈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解除限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24-06-06

伊戈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解除限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解除限售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行权及解除限售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及《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伊戈尔《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4 年激励计划》调整价格、授予数量和名单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伊戈尔如下保证:伊戈尔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伊戈尔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2022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4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首次授予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1. 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情况

  (1)《2024 年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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