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2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02 月 24 日,向 187 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 189.20 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0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 年 0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 年 01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企业微信、邮箱公示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01 月 19 日至 2023 年 01 月 28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 年 0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02 月 0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
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02 月 04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 年 0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23 年 02 月 10 日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189.2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1.77 元/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共 187 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189.20 万
份,授予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出全 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数量(万份) 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授权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187 人) 189.20 37.90% 0.63%
预留 10.00 2.00% 0.03%
合计 199.20 39.90% 0.67%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3、上述“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以首次授予实际登记及预留权益合计数据为准测算。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以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 “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在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至股份登记完成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0.80 万份,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88
名调整至 187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0.00 万份调整为 189.20 万份,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
在 2023 年 0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一致。
四、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伊戈 JLC3
2、期权代码:037333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02 月 24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