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9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9,257,12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5,280.3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314,215.93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7,932.95
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1,101.53
募集资金净额 46,831.42
项目 金额
1、减:2020 年 11-12 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936.02
①使用募集资金 8,935.94
②2020 年 11-12 月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08
2、加:2020 年 11-12 月利息收入 11.65
3、加:2020 年 11-12 月理财收益 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7,907.05
4、减:2021 年 1-12 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757.05
①使用募集资金 10,756.76
②2021 年 1-12 月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29
5、加:2021 年 1-12 月利息收入 41.77
6、加:2021 年 1-12 月理财收益 835.8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027.65
7、减:2022 年 1-6 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593.08
①使用募集资金 6,592.81
②2022 年 1-6 月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26
8、加:2022 年 1-6 月利息收入 30.05
9、加:2022 年 1-6 月理财收益 94.98
10、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 1.57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1,558.03
其中:进行现金管理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500.00
银行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1,058.03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26,286.15 万元,加上
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1,014.33 万元,减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1.5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1,558.03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为 20,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058.03 万元,与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海桂城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佛山分行”)、保
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
尔磁电科技”)与招行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2022 年 7 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
议。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尚未履行完毕的持续督导职责由浙商证券承接。随后,
公司与浙商证券、农行南海桂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伊戈尔磁电科技与浙商证券、招行佛山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初始存入 2022 年 06 月 30 日
号 专户银行 账户 金额 现金 银行 合计 备注
管理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司南海桂城支行 445010010 38,552.95 — 90.20 90.20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 40054779
制造项目三方监管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2 山分行 757905135 — — 967.84 967.84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 410288
制造项目四方监管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3 山分行 757900173 8,278.47 — — — 已 销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610688 户
动资金三方监管账户)
资金合计 46,831.42 0.00 1,058.03 1,058.03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 26,286.1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