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8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1 年 7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现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的方式,购买上海长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威”)持有的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或“标的公司”)54.97%的股份以及其他股东所持标的公司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根据《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约定向上海长威支付了意向金。
(二)积极推进尽调及交易方案磋商、论证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并组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云变电气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基于前述工作结果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就相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本次交易方案、交易核心条款等事项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和审慎论证。
(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本次重组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10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标的股份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
2021 年 06 月 28 日,云变电气股东上海长威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南资公司”)将其持有的云变电气股份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http://www.cbex.com.cn),信息披露期自 2021 年 06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07 月 23
日止。本次公开挂牌出售标的为云变电气 8,030.4643 万股股份(占云变电气总股本79.97%),转让底价为 61,619.4347 万元,其中:上海长威转让云变电气 5,520.1233 万股股份(占云变电气总股本 54.97%),转让价格为 42,357.0623 万元;南资公司转让云变电气 2,510.341 万股股份(占云变电气总股本 25.00%),转让价格为 19,262.3724万元。
四、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截至标的股份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日,交易各方在交易方案、交易核心条款等方面仍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标的股份挂牌后,公司就挂牌公告披露的标的股份价格、交易条件等信息以及公司未来的业务方向、标的公司的业务内容进行了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不参与本次标的股份的摘牌竞买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上海长威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约定,公司本次不参与摘牌竞买,有可能会导致上海长威扣除意向金中的 500 万元作为违约金。公司将积极与上海长威进行协商,按照《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约定回收意向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是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生产经营等方面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在战略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继续积极推动投资并购业务。
七、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