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6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4,408,600 股扣除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
性股票 102,450 股后的股本 174,306,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861,230 元,不送红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122,014,305 股。
2、自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本次 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4,306,15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7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74,306,150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296,320,455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0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0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0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0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8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05 月 0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0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05
月 14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11,600 7.18% +8,758,120 21,269,720 7.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794,550 92.82% +113,256,185 275,050,735 92.82%
总股本 174,306,150 100.00% +122,014,305 296,320,455 100.00%
注: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后,按新股本 296,320,455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736 元。
2、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所持有的股票/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41 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6.86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成后,如果后续发生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公司将按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劳金山
咨询电话:0757-8625689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