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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联诚精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10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一名员工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其监事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000股,公司股本由 131,683,216股变更为131,640,353股,注册资本由 131,683,216 元变更为 131,640,353 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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