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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3

联诚精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已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工作。为保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793.15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2,918.9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81.4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961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10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华伟女士,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华伟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苏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华伟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了审计、鉴证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
准确的审计、鉴证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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