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60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 第十八条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
6,000 万股。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经中国 6,000万股。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的名称及持股比例
如下:
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8,000万股。 ……
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的名称及持
股比例如下: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000 万股,全部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160 万股,全
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