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2-00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569,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049%)的特定股东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392,4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512%)。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91,3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6363%)的特定股东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47,8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09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 2022年 1 月 5 日分别收到特定股东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姓名 减持股份来 持有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源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 首发前股份 25,569,900 4.6049%
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 首发前股份 20,191,379 3.6363%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减持股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数占
合伙人姓名 份来源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
(股) 例不超过
新余市威立德投 首发前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
资咨询合伙企业 股份 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6,392,475 1.1512%
(有限合伙)
新余市威立杰投 首发前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交
资咨询合伙企业 股份 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5,047,844 0.9091%
(有限合伙)
特别说明: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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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 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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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股票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