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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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93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等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48 名变更为 855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0.00 万股变更为 530.70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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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授予日,该授
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