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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德赛西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35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德赛西威”)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原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存续分立,分立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德赛集团变更为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目前公司董事人数为 9 名,其中包括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根据德赛集团、惠创投、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惠创投有权提名 5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提名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高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熊明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德赛集团提名 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焕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熊明良先生、罗中良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焕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其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白小平先生、夏志武先生、李春歌女士、曾学智先生、梅涛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夏志武先生被推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他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TAN CHOON LIM,中文名陈春霖,男,本科,新加坡国籍。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惠州市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德赛西威总经理、
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德赛西威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AN CHOON LIM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姜捷,男,汉族,硕士,电子工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德赛集团”)董事长、总裁;2015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董事长、总裁。2002 年 4 月至今,任德赛西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系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股东德赛集团的董事长、总裁,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兵兵,男,汉族,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惠州德赛集团副总裁。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德赛集团董事、副总裁。2010年 1 月至今,任德赛西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兵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德赛集团的董事、副总裁,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吴礼崇,男,汉族,硕士。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惠州德赛
集团投资发展部战略管理主办、高级主任、总经理助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德赛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
任德赛集团总裁办副总经理兼总裁事务助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董事、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礼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的董事、副董事长, 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杨志超,男,汉族,本科,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11 年 4 月起
历任惠州德赛集团、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德赛集团高级主任;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德赛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惠创投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惠创
投的董事、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高大鹏,男,汉族,本科。2012 年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德赛西威音响
导航第二事业单元总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德赛西威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起,任德赛西威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德赛西威董事、总
经理;2019 年 10 月起至今,任德赛西威董事、总经理,兼任智能座舱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大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熊明良,男,汉族,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高级会计师。1997 年 7 月
至 2018 年 7 月,历任中铁十八局会计核算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
2018 年 7 月入职惠州学院,2020 年 5 月任惠州学院审计学系主任,会计学副教
授,惠州学院大湾区惠州发展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兼任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惠州研究院客座教授,广东省财政厅评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明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罗中良,男,汉族,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任职,历任电子电气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 年至今任惠州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中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徐焕茹,男,汉族,博士,一级律师。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
惠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惠州市大亚
湾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负责人); 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惠州
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96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惠宏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并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惠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焕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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