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4-015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名臣健康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本次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内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号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22,170,055 元。 266,526,066 元。
2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22,170,055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526,066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3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份; 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
必需。 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
一期每股净资产;(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
二十;(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
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4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理由并公告。 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 上股份的股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布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临时提案的内容。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
知,公布临时提案的内容。 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召集人根据规定需对提案披露内容进行补
5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充或更正的,不得实质性修改提案,且相关
召集人根据规定需对提案披露内容进行 补充或更正公告应当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补充或更正的,不得实质性修改提案,且 开始前发布,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披露的法
相关补充或更正公告应当在股东大会网 律意见书中应当包含律师对提案披露内容
络投票开始前发布,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时 的补充、更正是否构成提案实质性修改出具
披露的法律意见书中应当包含律师对提 的明确意见。
案披露内容的补充、更正是否构成提案实 股东大会不得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并作出
质性修改出具的明确意见。 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一)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二)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案;
(三)对提案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有关变更
应当视为一个新的提案。
6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是公司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程序。 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案涉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公司最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相关意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见。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
不得变更。 得变更。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 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
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
7 方式: 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 上的股东。
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 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证 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
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对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
于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 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人,公司股东大会不得将其选举为独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
董事。 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证券交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对于证券
1、公司监事会提名; 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