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2-02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4%;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的条件下,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4%;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1亿元(含),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及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含)测
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7142万股,回购完成后,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62,750 1.36% 4,519,892 3.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472,995 98.64% 117,615,853 96.30%
三、总股本 122,135,745 100.00% 122,135,745 100.00%
2、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及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含)
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571万股,回购完成后,假设本次回购的股
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
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62,750 1.36% 3,091,321 2.5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472,995 98.64% 119,044,424 97.47%
三、总股本 122,135,745 100.00% 122,135,745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94,7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945万元,流动资产为63,865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照2022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0.5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17%,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15.66%。本次股份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资金总额内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按回购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5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71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022年4月27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平先生告知,获悉陆平先生于2021年1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4.2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9994%。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收到董事、高管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本公司股份122.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1 %)的董事、高管彭小青计划在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30.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5%);持有本公司股份98.9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的董事、高管陈东松计划在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24.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以上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5%)。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