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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蒙娜丽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
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
如下:

  1、非独立董事:萧礼标先生(董事长)、霍荣铨先生(副董事长)、萧华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谭淑萍女士;


  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萧礼标(主任委员)、霍荣铨、萧华、邓啟棠、张旗康、谭淑萍、关天鹉、杨望成、饶平根。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杨望成(主任委员)、饶平根、萧礼标。

  3、审计委员会:关天鹉(主任委员)、杨望成、饶平根、霍荣铨、谭淑萍。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
体成员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蔡莉莉女士(监事会主席)。

  上述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总经理):萧礼标先生;

  2、副总裁(副总经理):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

  3、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汪雪波先生;

  4、董事会秘书:张旗康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旗康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莫志武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宝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宝玲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57-81896639

  2、传真:0757-81896639

  3、邮箱:monalisazqb@163.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萧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谭淑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080,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3%,
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17,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5%;谭淑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6,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萧华先生及谭淑萍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仍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总裁(总经理)萧礼标先生简历

    萧礼标: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
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佛山市南海锦绣华庭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6 至 2015 年 7 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5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
公司总裁;2024 年 7 月 12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

  萧礼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萧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萧礼标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

  萧礼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副总裁(副总经理)邓啟棠先生及刘一军先生简历

    1、邓啟棠: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
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总支部书记。

  邓啟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邓啟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087,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1%;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2,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64%。


  邓啟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刘一军: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材料
学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主要工作经历:199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经理、生产技术总经理、副总裁;2003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省(蒙娜丽莎)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省大尺寸陶瓷薄板企业重点
实验室主任。

  刘一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刘一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刘一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财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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