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2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
局”)下发的《关于对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20】139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关注问题如下:
1、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基本情况:公司未按计划使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总
部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
2、治理运作不规范
公司历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临时监事会会议资料均未留存提议人的书面提议文件及相关提案资料。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等规定。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
2020 年 5 月 5 日,公司公告拟启动向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
园创投”)等有关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公告终止该事项。公司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碧桂园创投实际控制人的相关知情人员。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学习和理解,并严格执行,并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公司后续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积极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