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蒙娜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80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完成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的议案》、《关于核查<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20日,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4名激励对象授予799.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康达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1、授予日: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8日。
2、授予数量: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为799.00万份。
3、授予人数: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124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8.12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计划公告日
权数量(万份)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峰 董事 18 2.25% 0.08%
2 刘一军 副总裁 18 2.25% 0.08%
3 谭淑萍 财务负责人 18 2.25%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45 93.24% 3.15%
(121人)
合计(124人) 799.00 100.00% 3.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不存在差异。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及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评价标准划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及格、需改善和不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及格 需改善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7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卓越、优秀、良好、及格和需改善,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相应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蒙娜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805。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1月18日。
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