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郑馥丽女士、张清伟先生及第三届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奥博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止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的总股本 347,614,19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890,700 股后的 345,723,497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743,409.82 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公
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9,611.00 元。
合并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 2022 年度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后,
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含其他方式)合计人民币 24,513,020.82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 2022 年度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和高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728.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董事 2023 年度的薪酬方案,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周一玲女士、梁金刚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
则,最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9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