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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1

金奥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龙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出生,大专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201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龙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22%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2,9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2%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6,9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龙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翟雄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专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199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历任任雅安化工厂劳动人事科管理员、厂
长办公室计划管理员、雅化有限综合部主管。2005 年 1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雅
化三台综合部副部长、部长。200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雅化运输董事、副
总经理兼综合部部长。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雅化有限综合部主管。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1 月,历任雅化集团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
事务代表。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雅化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管
理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雅化集团总部办公室
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雅化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雅化集
团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至今,任雅化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翟雄鹰先生持有雅化集团股份 93 万股(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51,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翟雄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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