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270,197 股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694.7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5,208.91 15,208.91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24,291.83 21,226.28
合计 71,558.42 68,492.8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由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如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2、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